中国式明规则

2014-12-24 尖刺 血暖冷钢专栏

  中国式潜规则很多人,很多书都说过了,俺小刺儿没这么高水(bi)平(ge),潜规则潜规则女同事还行,其他的就不行了。

  突然感觉对潜规则女同事比对潜规则还感兴趣的人,面壁去,本人才不交流这个咧,我很纯洁,我还是处男呢。

  我这里说说中国式“明”规则。

  中国其实根本就不缺乏规则,如果你翻开你们公司的章程,我了个擦,原来除了上班不吸烟不喝酒不杀人不随地大小便不裸奔以外,还有那么多规则,而且居然是和你有关的。

  再仔细看看……诶,我擦!我,我同事,我上司,我上司的上司……违反那么多条个说!

  恩……于是你就想到了“搜嘎,一定是公司执行力不够,搜得死奶!”

  如果非要说执行力不够,那也是对的。但这不代表,定下的规则就一定形同虚设,就一定不需要。如果你这么想,就说明离当老大,从老大角度思考的能力还很远呢。

  哦,当然你有的话,恭喜你……你还是不一定能当老大……(你是不是想揍我,咬我啊你)

  虽然不排除一批公司是因为“执行力”不够,随便照搬了一些制度,但这绝对不是因为“恩,这个看上去好流弊,就用吧,用了我就坐着数钱手抽筋啦!”绝对不是因为这个。

  

  中国和西方国家的明规则,是不一样的概念。

  可以这么说,西方规则是“交易规则”,而中国的明规则是服务于潜规则的。

  潜规则听起来太高大上,其实我们理解成为“私活儿”规则就行了,这个比较近似。

  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,中国公司只能走两条路,其实只有一条路。

  1:很多章程。

  2:很少的明规则。

  其实走的都是很多章程到没有很多章程的过程。

  企业家传记,企业家自己都用“以前没经验,定了很多但是没用,后来少了!”来搪塞这件事。

  难道企业家早期都是白痴?都不看书?大家都犯同样的错误?显然不太可能是因为“一时疏忽”。


  当然不可能是这样的。

  “执行力”不等于“规则被严格遵守”的程度,而是“达到老大的最终目标的完整度”。

  简而言之,如果公司有3个规则,都被很好的执行了,但最终没赚到钱。

  还有个公司,300多个规则,各种章程,规矩很好的被执行的只有少数几条,但公司赚到钱了。

  请问这两家公司哪个“执行力”强?

  如果用西方角度,那肯定是第一个,虽然最终没赚到钱。

  从东方角度,那是第二个执行力足够好。

  看到这儿,你在想:哦!西方人比较重视流程,而东方人都是成败论英雄嘛!成王败寇。


  这对也不对,但这么理解,无助于我们得出对自身有用的观念和思维。

  

  关键就在于,为何那么多这样的规则不被很好执行的企业,活得挺好,为什么很多企业后来就规则简化了,而有些更加复杂了。

  比如说史玉柱的公司,都是一开始很复杂,后来很简单,子公司规则也比较简单。而有些企业比如华为却越来越复杂,但执行情况却不错。

  

  如果不从全局角度思考,那么我们就不能脱离原有的思维牢笼。

  其实说白了很简单,规则越多,下属越可能触犯更多的规则,那么上司在面对下级要求的时候就能拿出来说三道四。

  而这些规则的确是“有效的”,尽管只对其“一个人”执行了。

  其实有个例子挺好。

  一个剑桥大学学生,考试的时候要求老师给他送点心和啤酒,老师拒绝了。然后这位可爱的小朋友拿出了一份剑桥大学NNN年前的校规,上面写着学生可以在考试的时候提出需要啤酒和点心,老师必须做到,这份校规名义上永久有效,百年历史了。

  没办法,老师给他弄了汉堡和可乐代替点心和啤酒。

  过了两天,这位剑桥大学小朋友收到一张罚单,要罚款10英镑,原因是他进入考场没有携带佩剑和穿礼服……

  

  这当然是个西方的笑话,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,天天如此。

  这不仅仅有限制下级,让下级别太乱来的作用,对上级也有牵制作用,因为这位上级用什么去处罚下级,必须要三思而后行。因为本来如果他触犯一个规则,大家都在犯,所以其实一般没事,就算被揭露一般也没多大事儿,但如果他用这个规定去处罚下级,那么就有一个困境。

  1:别的也犯事儿的人怎么办。

  2:我也在犯事儿,如果处罚了,下回我就是知法犯法啊。

  所以,这么一大套规则,主要就是有2个作用。

  1:让下属有更多把柄在上级手里,到时候犯事儿了,可以酌情添油加醋,一个工作的时候吸烟,轻则说作风不好要检讨,重则就是藐视管理或者不安全生产了。

  2:让上级也有更多的把柄在更上级的手里,而且是更大的把柄。对于不是基层的人来说,工作的时候抽烟算是能处罚的事儿么?肯定不行,但是如果他经常教训下面人不要抽烟,而自己也在抽烟,这个时候就可以酌情削弱他在下级心目中的地位,特别是更上级批评的情况下。

  简而言之,更多的“也许会执行的规则”和“更多的知法犯法”,赋予了比这个上级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,一种不用直接对抗的手段,去削弱其下级号召力的方法。

  

  当然了,抽烟只是一个例子,涉及到利益分配的更多,主要目的也是这两个。

  简单的总结就是:如果你说了,你处理别人,你就有更多危险,如果你放任别人,那么你如果管不好也会有更多危险,这两者之间你自己掂量掂量。

  中国人是个多事的民族,大家都TM不管交易规则的,都是“讲道理的”。要是权限经常被显性使用,那么一定会让下级觉得上级是专断的,工作环境是压抑的,告状也会很多,这个时候工作还要不要继续下去了?肯定都没时间管业务了。

  而规则多起来了,就不一样了,一种把柄多了,另一方面“抓到把柄,但是算了”,下级会觉得欠了上级一个人情,上级还挺好的。

  这样上级以后摊派任务,有点吃力,人家也会觉得以前对自己挺好的,那就做吧,整体执行力就上去了,事情就办好了。

  如果没有这个规则,那么哪有“领导放你一马”的感觉呢?你还欠领导什么呢?


  我说话一向零散,整合工作我给大家做一下,最好的办法就是说华为和史玉柱的各个队伍。

  华为规矩越来越多,从几页变成几千页;史玉柱队伍规矩越来越少,从几百页变成几十页。

  为什么会这样?

  1:华为是科技公司,这东西一定要责任分包的很明确,要不然出了岔子肯定扯皮。

  2:史玉柱那些都是销售导向的,这东西本身就是互相尽力,责任其实很难分包,后勤的尽力一点,超额完成任务,对于前方就有好处,前方就会给后方面子,给好处,让他们更好的服务。但公司不能把超额的东西变成基本工作,要不然压力太大,招不到人,这个时候内部的“交易”就会灵活的“能者多劳”“能者多得”了。

   

  所以,华为一开始规矩少,是因为产品种类单一,技术含量不高,出了问题老师傅一看就知道,现在不行了。史玉柱是因为早期队伍建立的时候,“主力体系”没建立好,必须有更多的利用规则的管理高手,要从茫茫人海中,筛选出高手然后逐步进化到更厉害,所以这个时候大量的规则就是有帮助的,而后来因为基本体系建立,特别是中高层已经牛逼把握大局,这个时候减少规则就可以提高营销导向公司的灵活性。

  这两个公司十分极端,我来举另一个例子,大家就豁然开朗了。

  那就是联想。

  大家都知道,联想虽然从一开始就是技术企业,但柳传志是靠摸索营销起家的或者说活下来的。所以联想集团就很有意思。

  PC部门像史玉柱的队伍,规矩创业期时候少,后来多,然后PC业务成熟之后规矩又开始变少了,当然了因为这还是涉及很多技术,所以比史玉柱的队伍规矩是要多的,但比华为的几千页就是小巫见大巫的。因为PC主要还是靠营销。联想的PC,其实是95年开始规矩多,后来过了2003年吧,规矩就增长缓慢乃至逐渐减少了。

  但是做服务器的地界儿,规矩就特别多,因为服务器技术含量高,而且越来越多。


  技术高的,能明确界定的,而且必须不能扯皮的,规矩会越来越多,因为搞技术,灵活性不是第一位的,宁可技术搞好,灵活性不行,灵活性太好要出岔子,也许IBM永远不会有苹果那样改变世界的产品,但是IBM是扎扎实实的构建了整个网络世界基础的公司。基础靠的是扎实的规矩。

  

  如果非要说中国的明规则和西方国家的明规则的区别,我们可以把中国明规则当作是“党章”或者是“行政法”这个东西,而西方国家的规则则是“交易法”或者一些民事法。

  党章或者行政法,都是比较“油”的东西。

  比如说最近出了什么个女官员“通奸”事件。照理说这玩意儿属于个人生活,怎么能用来处罚呢?虽然群众可能不喜欢,但是克林顿通了n个,还挺严重,道歉下就没事了,中国就不一样,停职查办,等于完蛋。

  这就是中国人的脾性,政治分歧要扯生活作风有问题,生活作风要牵扯到政见受到生活作风污染。美其名曰“道德”。道德不好的人制定出的东西,一定不好,道德好的就一定好。

  很显然这逻辑上根本不成立,但是这就是添油加醋的艺术。

  没有老大制定很多规则,那么中国人就会明着斗,根本发展不起来,互相扯“道理”。那大家都可以不办事了。

  而等中层已经很牛逼固化了,这个时候规则就可以撤一些了,让这些中层更好的发挥效力,因为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能直接一巴掌扇下面,下面也心服口服了,这些人也具备了足够的管理能力了。

  

  第一次发东西,但愿我格式没搞错~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标签: 潜规则 执行力 公司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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